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政策、海洋测绘等信息,并公布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和政务大厅服务信息。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西四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1]
- 政务大厅电话:4000996938。官方政务大厅页面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时请说明事项及受理办公区。[1]
- 测绘大厦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官网注明此处仅受理地图审核,以及利用、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所列3个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以事项指南为准。[1]
- 大厅对外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00。[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自然资源部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
- 自然资源调查与资产管理:组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相关开发利用监管职责。
- 确权登记与信息管理: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和标准,指导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信息管理。
- 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开展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及相关政策工作。
- 修复与地质矿产: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管理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组织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海洋与测绘地理信息:承担海洋资源、海域海岛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职责,提供相关政务服务与公开信息。
四、办事提醒
- 机关地址与不同事项的受理地址可能不同。办理地图审核或涉密测绘成果事项前,应特别核对测绘大厦办公区的受理范围。
- 普通房屋不动产登记等事项通常需要查询属地办理渠道。本部发布政策和指导信息,不代表所有登记事项都在部政务大厅办理。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用于核对:受理职责、两个办公区地址、电话及时间。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用于核对:机构职能概括。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自然资源部:网上办事事项清单。用于核对:官方事项与办事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机构名称、官网域名、所列主要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地址及适用的受理时间;常用入口核对官方链接来源。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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