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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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官网提供财政政策、预算决算、财政数据、会计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

收录时间:
2026-08-30
财政部财政部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会计人员和相关单位,提供财政政策、中央预算决算、会计制度和财政信息公开查询。会计具体业务可通过会计司官方栏目查找相应通知和办理入口。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办公及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邮编100820。[1]
  • 财政信息公开办公室:010-68554213;传真同号。该联系方式用于财政信息公开,不是税务申报或全部财政业务的统一热线。[1]
  • 信息公开办公时间:8: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仅对应财政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布的时间。[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财政部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

  1. 财政政策与预算管理:研究财政税收政策,组织中央预算、决算及预算执行,推进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管理。
  2. 财政收入与国库制度:管理相关非税收入,制定财政票据、国库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3. 财政支出与公共保障:承担有关财政支出管理,参与经济建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财政管理和监督。
  4. 政府债务与国有资产: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按职责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
  5. 会计与财政监督: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等相关行业管理及财政监督,并开展国际财经合作。

四、办事提醒

  • 财政政策查询、会计管理与税款征收不是同一个办事入口。请按具体事项识别受理机关,不要把本页的信息公开电话作为纳税服务热线。
  • 会计考试、信息采集等服务如涉及地方组织实施,请依官方通知选择对应地区和平台。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财政部:联系方式。用于核对:财政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地址及办公时间。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要职能。用于核对:机构职能概括。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3. 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司首页。用于核对:会计政策和服务信息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机构名称、官网域名、所列主要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地址及适用的受理时间;常用入口核对官方链接来源。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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