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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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机关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官网提供生态环境政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与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和服务入口。

收录时间:
2026-08-30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单位及相关机构,提供生态环境政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许可和公开信息查询。具体审批权限和申报条件以官方事项清单为准。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机关及公开申请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寄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1]
  •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10-65645138。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务;不是全部环境投诉或业务咨询的统一热线。[1]
  • 信息公开现场办理:生态环境部传达室,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该场所和时间仅对应信息公开申请。[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生态环境部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

  1. 环境政策与标准: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有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2. 污染防治与排污管理:协调水、大气、土壤、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
  3. 生态保护与环境准入:监督生态保护和相关修复工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及生态环境准入相关工作。
  4. 监测与环境信息:组织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价,推进环境信息发布及公开。
  5. 执法、风险与气候:组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及督察相关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应急和应对气候变化等职责。

四、办事提醒

  • 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及受理层级,申请前请核对项目所在地、事项名称和有权受理机关。
  • 信息公开申请、环境业务咨询和信访投诉是不同渠道,不能相互替代。官网信访接待场所也不等同于本页列出的信息公开办理场所。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用于核对:信息公开电话、邮寄地址和现场受理安排。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职责。用于核对:机构职能概括。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机构名称、官网域名、所列主要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地址及适用的受理时间;常用入口核对官方链接来源。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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