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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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官网提供科技创新政策、科技管理、科研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并链接相关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收录时间:
2026-08-30
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科研人员、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科技政策与管理信息、相关科技计划申报通知及信息公开渠道。项目申请须以具体申报指南确定的主管部门和受理平台为准。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办公厅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1]
  • 信息公开咨询:010-58884968、010-58881840。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不作为项目申报业务的统一咨询电话。[1]
  •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该时间适用于上述信息公开咨询。[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科学技术部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按2023年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范围概括,未沿用已划转的全部旧职责。。

  1. 科技战略与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资源统筹和跨部门协调,推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完善。
  2. 基础研究与重大科技任务:承担国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相关职责。
  3. 科技成果与区域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结合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衔接。
  4. 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推进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科研诚信建设,促进科技活动规范开展。
  5. 国际合作与科技人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及国家科技奖励相关工作。

四、办事提醒

  • 不同科技计划可能由不同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不能仅凭“科技项目”名称认定全部由科技部直接受理。
  • 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与项目业务咨询、系统技术支持用途不同。项目材料、资格条件和截止时间请逐项查看当期官方指南。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科学技术部: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1月)。用于核对:通信地址、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及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3年1月(指南版本)。
  2. 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用于核对:“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部分及职责调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3年3月16日。
  3.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首页。用于核对:科技管理服务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0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机构名称、官网域名、所列主要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地址及适用的受理时间;常用入口核对官方链接来源。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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