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居民、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房地产、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及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和服务入口。事项须区分国家与地方受理权限,信息公开申请不等于业务申办。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及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35。[3]
- 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10-58933024,只受理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宜,不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及其他业务咨询。[3]
- 信息公开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3]
- 具体业务窗口与统一业务电话:暂不明确。资质资格类行政许可应查询官网政务服务门户,信访与公众咨询分别按官网对应栏目选择渠道。[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所列管理职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3];按职责页同列的后续调整说明排除已划转事项。
- 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拟订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相关规划实施。
- 房地产与住房资金:制定房屋交易、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等政策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
- 建筑市场与工程标准: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
- 工程质量与安全: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划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职责。
- 城乡建设与节能: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村镇建设,开展建筑节能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指导;不把已划出的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管理继续列为本部职责。
四、办事提醒
- 信息公开电话不能代替信访、举报、公众咨询或资质许可服务电话;这些事项请在官网分别查找对应入口。[3]
- 部机关公开办不等于各地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或工程许可办理窗口;线下地址及预约要求需按具体受理机构确认。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用于核对:住房建设职责及2013、2016、2018、2019年相关职责调整。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机构性质、公开办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受理时间及业务限制。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机构名称、官网归属、所列职责或网站服务功能、公开联系方式及其适用对象、地址和时间;未确认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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