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苏州市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12345、公开咨询及网站维护渠道分别使用。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2]
- 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当面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 公开咨询电话及传真:0512-68612510,兼传真;传真不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
- 公开工作邮箱:gkb@suzhou.gov.cn,仅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和意见建议,不接收公开申请。[2]
- 政务服务热线:0512-12345。[3]
- 网站维护渠道:0512-68615721、0512-68610374及zfwzwh@suzhou.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技术维护电话13773390897。[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承办。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3];本节概括门户已核实功能,不代替市政府及各部门完整法定职责。
-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市政府信息、政策和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南、制度、年度报告及依申请公开入口。
- 办事服务导航:提供苏州市办事服务入口。
- 公众互动与网站服务:提供12345和网站维护联系渠道。
四、办事提醒
- 公开指南发布日期为2021年5月8日,使用申请资料前宜查看当前指南是否更新。[2]
- gkb@suzhou.gov.cn、传真及网站维护邮箱均不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技术维护手机仅按官网用途列示。[2][3]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州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体、主办承办单位及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入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 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州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用于核对:公开申请时间、工作机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邮箱。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1年5月8日。
- 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 – 苏州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12345、网站维护电话邮箱、技术维护电话、地址邮编。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页面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