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1小时前发布 3 0 0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提供政策文件、解读、公报、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并公开申请指南及联系资料。

收录时间:
2026-09-01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呼和浩特市政府公开信息和官方服务入口。现场申请、网站技术维护与一般诉求应按各自渠道办理。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门户联系地址与邮编: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市政府党政机关大楼,邮编010010,按网站联系页表述列示。[2]
  • 网站技术维护邮箱:hhhtwlzx@163.com,官网明确列为网站技术维护邮箱,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2]
  • 接诉即办热线:0471-12345,按网站联系页用途列示;不替代信息公开申请专线。[2]
  • 信息公开科室及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指南列明当面及邮寄地址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437房间,邮编010010,收件人为该科室。[3]
  •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471-4809220,用于指南所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
  • 信息公开现场受理时间:统一有效的下午时段暂不明确。指南当面提交栏写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工作机构栏写9:00—12:00、14:30—18:00,两处下午时间不一致;前往前请电话确认,不自行选用其中一项。[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是市级综合政务信息与服务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3];本节归纳门户功能,不代替市政府和各部门完整职权清单。

  1. 政府文件与政策查询:提供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和政府公报等公开资料。
  2.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入口,列明科室及申请提交方式。
  3. 政务服务与数据入口:设置政务服务、数据开放等栏目,便于找到相关官方渠道。
  4. 政民互动:提供意见征集、在线访谈及新闻发布会等栏目。

四、办事提醒

  • 联系页写“新华大街”,公开指南写“新华东街”并列437房间,本页保留各自原文,不擅自统一街道名称;申请或邮寄前应按对应渠道确认。[2][3]
  • 指南两处下午工作时间不同,本页不提供未经确认的统一受理时段,避免据此直接安排到访。[3]
  • 本次采用已实际读取的官方HTTP入口;涉及登录、身份材料或缴费时,应核对官方业务系统的安全连接,不在普通HTTP页面提交敏感资料。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办单位及公开服务互动栏目。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用于核对:门户联系地址、邮编、技术维护邮箱和接诉即办热线。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3.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公开科室、437房间、电话邮编及两处下午时间的原文差异。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指南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本次通过官方目录列出的HTTP入口核对正文;HTTPS在本次访问环境未成功读取,不据此判断官网整体失效。现场下午受理时间及两处地址表述差异已公开保留,未将其擅自修正为确定事实。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数据统计

相关导航

暂无评论

none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