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周前发布 47 0 0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提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

收录时间:
2026-09-01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葫芦岛市政府公开信息、政务服务和互动入口;信息公开意见箱与申请渠道应区分使用。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地址:葫芦岛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号。[2]
  • 信息公开电话及传真:0429-3114944;指南将同一号码列为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使用时应说明用途。[2]
  • 现场与邮寄资料:现场和邮寄地址均为龙湾大街15号;邮寄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125000。[2]
  • 信息公开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
  • 电子邮件申请:zwftlm@163.com;应从依申请公开入口下载申请表并附相应身份证明后提交。[2]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用于公开工作举报和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无关内容。[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葫芦岛市数据中心承办,是市级综合政务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说明门户和公开服务功能,不代替市政府及各部门完整法定职责。

  1. 政务公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会议和公开年报等栏目。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政务公开办公室、现场、信函、邮件、传真及网上渠道。
  3. 政务服务导航:提供就业创业、社会福利、证件办理、企业开办和一件事等入口。
  4. 互动交流:设置征集调查、政务访谈和新闻发布会等栏目。

四、办事提醒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不受理公开申请;申请应通过指南列出的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网上渠道提交。[2]
  • 市政府办公室仅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公开申请,其他部门信息应查对应公开目录和受理机关。[2]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体、主要栏目和服务互动入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2.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门户主办承办单位、公开机构、地址电话、时间、邮编、邮箱及意见箱限制。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指南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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