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兴安盟政务信息和官方服务入口;具体业务按负责部门办理,网站维护与信息公开申请分别使用专门渠道。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门户联系地址及邮编: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邮编137400,按网站联系页列示。[3]
- 网站维护电话、传真及时间:电话0482-5588999,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传真0482-5588999。联系页列明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3]
-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地址: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网信科;办公及邮寄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兴安盟党政办公大楼1844室,邮政编码137400。[2]
-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与时间:0482-5586615;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
- 其他业务统一受理时间:暂不明确。网站维护和网信科信息公开工作时间不代表全部部门或事项的统一办理时间。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办,是盟级政务信息发布与服务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介绍门户功能,不将行政公署改写为市人民政府,也不代替机关完整职责文件。
- 政策信息发布:提供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和政府公报等公开资料入口。
- 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渠道及工作机构信息。
- 政务服务导航:提供官方办事服务入口,便于用户查找所属事项。
- 公众互动:提供互动交流、在线访谈及网上调查等栏目。
四、办事提醒
- 网站维护电话0482-5588999与信息公开电话0482-5586615用途不同,不能互作统一业务受理电话。[2][3]
- 公开指南分别列有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等查阅点;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核对1844室及指定渠道,不将查阅点等同于申请受理机构。[2]
- 本次未单独确认联系页及指南的发布日期,保留原文日期未明确的说明,不将复核日期当作官方更新日期。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兴安盟行政公署。用于核对:门户主体、主办单位、公开服务和互动栏目。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兴安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网信科名称、1844室地址、邮编、信息公开电话和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指南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 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联系我们。用于核对:门户联系地址、邮编、网站维护电话传真及受理时间。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本条于2026年8月31日至9月1日分阶段核对,9月1日完成编辑复核;首页及指南采用8月31日存档,联系页于9月1日取得,保留各来源原抓取时间。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