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被审计单位及关注财政财务监督的组织,提供审计公告、审计工作报告、政策法规及信息公开渠道。审计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和一般业务咨询属于不同事项,应按范围联系。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机关及信息公开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邮编10007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审计署办公厅。[1][3][4]
- 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10-50993504,来自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等同于全部业务统一热线。[3]
- 网站维护电话:010-62150912。官网联系页同时有“0929”缩写,本页不将其自行拼接为另一完整号码。[4]
- 信息公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适用于指南所列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审计署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
- 全国审计监督:依法对相关财政财务收支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
- 审计制度与计划:研究审计政策,制定相关规章、准则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
- 重点领域审计:按职责审计预算执行、重大公共工程、社保基金、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事项。
- 经济责任与专项调查:按规定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有关财政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 审计结果和业务指导:依法报告并公布审计结果,检查决定执行、指导地方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办事提醒
-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服务于公开申请相关工作,网站维护电话用于网站联系,不应把两者作为一般财务审计委托渠道。
- 需要政府信息时可按指南选择邮寄或当面申请;其他咨询或信访应使用官网对应渠道,并先确认是否属于审计署职责范围。[3]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审计署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审计署:审计署简介。用于核对:机构性质及主要审计监督职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审计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地址、邮编、电话和办公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19年5月14日(页面标示发布时间,本次通过当前官网指南入口核对)。
- 审计署:联系我们。用于核对:网站维护电话及通信地址。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机构名称、官网域名、所列审计职责、机关通信地址、信息公开电话和办公时间及网站维护电话;维护号码缩写未擅自展开。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