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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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主办,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及政府数据等内容,方便公众查找官方信息和办事入口。

收录时间:
2026-08-31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山西省居民、企业和其他公众,提供省级政府信息、政策查询、公共服务和政民互动入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行政审批等具体办事业务应分别进入相应渠道。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办公及申请收件地址为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3]
  • 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及传真:0351-3046025,指南同时列为工作电话和传真;可用于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程序,不能写成全部政务业务的统一热线。[3]
  • 信息公开联系邮箱:sxszfzwgk@126.com。指南明确该邮箱不作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用途,提交申请应按指南规定的渠道办理。[3]
  • 信息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该时段对应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3]
  • 其他政务事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部门咨询等事项应从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的政务服务或政府机构入口进入,再按具体实施机关公布的办事指南核对窗口、电话和时间。[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省内部门和各市政府共同保障内容。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3];本节概括门户及所列信息公开服务,不将门户栏目等同于全部机关职责。

  1. 省级信息发布:发布省政府政务信息和政策内容,提供了解省级政府工作的信息渠道。
  2. 政府信息公开:设置公开专栏,提供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区分不同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3. 公共服务引导:梳理和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栏目提供查询和进入相关服务的路径。
  4. 政民互动与数据服务:提供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并通过政府数据等栏目提供公开信息。

四、办事提醒

  • 信息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或互联网邮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可咨询程序,正式申请应按指南规定的渠道提交。[3]
  • 指南同时列有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点,各自地址和开放时间不同,不能把查阅点时间当作省政府机关统一办公时间。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西省人民政府。用于核对: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及服务栏目。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我们。用于核对:网站主办主体、栏目设置和服务定位。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3. 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信息公开机构地址、电话、传真、时间和申请渠道。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8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及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认信息公开机构、收件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用途和办公时间,删除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全部业务统一受理’机械空项。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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