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伊春市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12345、网站维护电话、公开业务电话与查阅场所电话分别使用。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
- 申请及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邮编153000。[2]
-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0458-3878323;传真0458-3878042,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用途列示。[2]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 工作邮箱:ycszwgkb@163.com;官网明确注明不接受依申请公开。[2]
- 服务热线及网站维护: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网站运行维护电话0458-3878882,按联系页用途分别列示。[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伊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伊春市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3];本节概括门户已核实功能,不代替市政府及各部门完整法定职责。
-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市政府政策、动态和相关公开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南、制度、年度报告及依申请公开入口。
- 政务服务导航:衔接伊春地区政务服务平台。
- 公众服务:提供12345、查阅场所及互动入口。
四、办事提醒
- ycszwgkb@163.com不接受依申请公开,申请应按指南列明的网上、邮寄或当面渠道提交。[2]
- 0458-3878882仅为网站运行维护电话;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电话也按各自用途使用。[2][3]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伊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伊春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体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入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 伊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伊春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公开申请机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和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4年1月10日。
- 伊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伊春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市政务服务热线和网站运行维护电话。原文日期/版本说明:页面路径及正文表明2025年3月;本次未单独确认具体发布日期。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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