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抚顺市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入口和申请指引;不同机关制作的信息应向对应行政主管机关申请。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公开由该办公室制作的政府信息;行政主管机关制作的信息应直接向相应机关申请。[2]
-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与传真:电话024-57500376;传真024-57500750,用于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2]
- 通信地址与邮编: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邮编113006;信封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
-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2]
- 电子邮箱:fszwgkb@139.com;通过互联网申请时应下载、填写申请表并连同附件发送,具体材料按申请说明执行。[2]
- 网站维护电话:024-57500376,按官网页尾网站维护用途列示;同一号码用于公开申请联系时,应说明具体事项。[1][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抚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抚顺市人民政府主办、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是市级综合政务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概括门户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不代替市政府及各部门完整职责文件。
-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公报和民生热点等栏目。
- 政府信息公开:展示公开目录、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说明。
- 办事服务引导:通过门户办事服务及事项栏目衔接相关官方渠道。
- 机构信息查询:提供市政府机构及部门公开栏目,帮助识别具体受理机关。
四、办事提醒
- 土地、外事等由行政主管机关制作的市政府信息,申请人应按官网说明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不能一律寄给市政府办公室。[2]
- 互联网申请需要申请表和身份证明等附件;邮箱不代表可以省略指南所列材料要求。[2]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抚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抚顺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体、主办承办单位、网站维护电话及公开服务栏目。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用于核对:受理范围、电话传真、邮箱、通信地址、邮编、时间及材料要求。原文日期/版本说明:页面列示2025年申请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