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长治市居民、企业及其他公众,提供市级政务公开、服务导航和互动渠道;各项业务以对应部门及县区的受理职责为准。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指南列受理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科,办公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邮编046000。[2]
-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355-2039145;传真0355-2020031,用于信息公开相关联系,不能写成全部政务业务热线。[2]
- 信息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 网站维护邮箱:sxczxxzx@163.com,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及网民对门户网站的意见建议;该页未列网站维护电话,暂不明确。[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本节介绍门户信息与服务功能,不替代政府机关完整法定职权清单。
- 政务发布:发布政府文件、会议消息、通知公告和全市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设置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公报等栏目。
- 政务服务:提供办事服务导航,帮助公众查找具体事项和办理平台。
- 解读与互动:提供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和热点回应等入口。
- 数据与地区导航:设置数据开放,并汇集县区及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入口。
四、办事提醒
- 政府信息公开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门户维护邮箱用途不同,不应互相替代。
- 信息公开申请可按指南通过互联网、信函等方式提交;网上提交后应保存查询码,具体要求以官方指南为准。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长治市人民政府: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电话地址邮编、办公时间和申请方式。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用于核对:网站维护邮箱及用途限制。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门户名称、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公开栏目及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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