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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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办,提供政务公开、政策信息、政府公报和办事服务入口,方便公众查询广西政务及官方办事渠道。

收录时间:
2026-08-3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企业及其他公众,提供自治区级政府信息、政策和服务引导。指南明确由自治区数据局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仅按网站主办单位推断收件机构。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受理及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自治区数据局;信函收件人为自治区数据局政务公开与政策法规处,邮编530221。[2]
  • 信息公开业务咨询电话:0771-6116907,仅提供依申请公开业务方面的咨询。[2]
  • 网站建设维护电话:0771-611698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电话。[1][2]
  • 办公与现场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当面申请受理时间为9:30—11:30、15:00—17:00,均排除节假日、公休日。现场提交应按较短的受理时段安排。[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介绍门户功能,不替代政府机关完整法定职责。

  1. 政府信息发布:公开自治区政府工作、政府文件和相关政务信息,提供原文查询入口。
  2. 政策与公报查询:提供政策解读、政府公报及相关公开目录,帮助公众查找依据。
  3. 政务服务引导:提供办事服务入口,具体事项由有权限的机构和相应层级受理。
  4. 信息公开渠道说明:公布申请受理机构、咨询电话及网上、邮寄、现场提交方式,并区分查阅点与受理点。

四、办事提醒

  • 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为指南列明的政府信息查阅点;申请邮寄及当面提交使用体强路18号,不混用查阅点地址。[2]
  • 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与网站维护分别使用对应电话;查询其他部门制作、保存的信息,应先确认负责公开的机关。[2]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gxzf.gov.cn
    。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信息公开实际受理机构、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办公和现场受理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4年12月6日。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门户名称、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公开栏目及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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