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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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办,提供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和相关服务入口,方便公众查询宁夏政务及办事信息。

收录时间:
2026-08-3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居民、企业和其他公众,提供自治区级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及服务引导。公开申请现场窗口、邮寄工作机构和政府公报联系信息需分清用途。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现场受理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东侧综合服务区15号窗口,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路108号。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 信息公开办公及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3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750001。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30;冬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2]
  • 信息公开咨询号码及传真:指南咨询电话原文为“6363834”,未注明区号,完整咨询号码暂不明确;本页不自行补区号。指南明确的传真申请号码为0951-6363831。[2]
  • 政府公报联系电话:0951-6363834,来自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室联系页,用于公报编辑、出版、发行相关联系;不以该栏目替代信息公开指南对号码用途的说明。[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介绍门户功能,不替代政府机关完整法定职责。

  1. 政策与公报发布:提供自治区政府规章、政策文件及政府公报等信息入口。
  2. 政府信息公开:展示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规划统计、财政和相关民生政策资料。
  3. 公开申请引导:公布申请窗口、邮寄地址及线上、传真提交方式,并说明查询办理结果的渠道。
  4. 政务信息服务:汇集自治区政府工作和相关政策服务信息,引导公众查询负责部门及对应事项。

四、办事提醒

  • 信息公开申请不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箱提交;指南电话和邮箱仅接收相关咨询、工作意见建议。[2]
  • 现场窗口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地点、夏冬季时间不同;季节切换具体日期暂不明确,到访前按对应窗口确认。[2]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 – 宁夏。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公开申请窗口、通信地址、分渠道季节时间、传真及咨询号码原文。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我们(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用于核对:政府公报室完整联系电话及通信资料,仅作公报联系信息。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3年10月16日(页面标示发表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门户名称、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公开栏目及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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