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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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行政公署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入口。

收录时间:
2026-09-06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和田地区综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入口;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综合科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及工作机构: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为主管部门,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综合科为工作机构。[2]
  • 办公地址及邮编:和田市杭州大道78号,邮编848000。[2]
  • 工作机构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0903-6881010;传真0903-6881010。[2]
  •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及传真:指南受理机构写作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综合科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均为0903-6881008。[2]
  •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门户网站是和田地区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本节仅概括政府门户的一般公开功能,不代替完整法定职责文件。

  1.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地区政府综合信息。
  2.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地区公开栏目入口。
  3. 政务服务引导:提供门户当前开放的服务入口。
  4. 互动交流服务:提供门户当前开放的互动入口。

四、办事提醒

  • 指南的受理机构部分列0903-6881008,现场、信函及工作机构部分列0903-6881010;本页分别呈现,不将两组号码合并推定。
  • 357637118@qq.com按指南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及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邮箱提交后应致电0903-6881010确认。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用于核对:核定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域名。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该链接的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2. 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及受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办公时间和申请确认规则。原文日期/版本说明:原文标注日期2025年11月14日;本次按2026年9月13日归档版本复核。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和田地区数字化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列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受理机构、地址邮编、两组联系电话传真、办公时间和邮箱申请规则。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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