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7小时前发布 10 0 0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主办,提供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和互动服务入口,方便公众查询陕西政务及相应办事渠道。

收录时间:
2026-08-31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陕西省居民、企业和其他公众,提供省级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服务入口。信息公开现场受理点设在省政务服务中心,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地址、电话和时间分别对应。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现场受理点:省政务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内;联系电话029-89312345;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2]
  • 信息公开办公及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邮寄收件人为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710006。[2]
  • 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029-63912471;传真029-63912064。该组号码与现场受理点联系电话不同。[2]
  • 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改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该时间属于政务公开办公室,不套用于现场受理点。[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介绍门户功能,不替代政府机关完整法定职责。

  1. 政府政策发布:提供政府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查询栏目。
  2. 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会议、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 信息公开服务:说明省政府及办公厅信息公开范围,提供现场、邮寄、传真和网上申请渠道。
  4. 互动及部门引导:设置互动入口及省级部门、设区市政府信息公开链接,便于转往负责机构。

四、办事提醒

  • 现场提交申请使用长安北路受理点;邮寄申请使用新城大院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时间和电话也应分开核对。[2]
  • 指南电子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用于接收申请;提交申请按指南“申请接收渠道”办理。[2]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人民政府。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2.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现场受理点、办公及邮寄地址、电话传真、分渠道工作时间。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门户名称、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公开栏目及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数据统计

相关导航

暂无评论

none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