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盘锦市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入口;公开申请、网站技术支持及其他业务应按用途选择渠道。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地址: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市数据局600室。[2]
-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427-2825267,用于指南所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
- 传真号码:0427-8881777,用于指南所列传真申请方式。[2]
- 现场及邮寄资料:现场和邮寄地址均为石油大街270号市数据局600室;邮寄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124000。[2]
- 信息公开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
- 公开工作意见箱:pjzwgk@163.com;可接收公开工作举报和建议,指南同时列出按要求提交电子邮件申请的方式,但不受理无关内容。[2]
- 门户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427-12345,按官网页尾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列示,不直接扩展为所有业务的统一受理说明。[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盘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盘锦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提供技术支持,是市级综合政务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说明门户栏目及公开服务,不代替市政府各机关完整职责文件。
- 政务公开:提供政府领导、机构职能、会议、公报、权责清单、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等栏目。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指南说明工作机构、受理渠道、材料及联系方式。
- 办事服务导航:设置办事服务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入口。
- 互动交流:提供公众参与和相关意见反馈渠道。
四、办事提醒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不受理与公开工作无关的内容;提交申请时应按指南下载申请表并附相应身份证明。[2]
- 0427-12345按官网页尾列作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本页不据此推断其能办理全部政务事项。[1]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盘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盘锦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体、主办及技术支持单位、主要栏目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公开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办公室、600室、电话传真、时间、邮编和意见箱用途。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指南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