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福建省居民、企业和其他公众,提供省级政务信息、政策、互动及办事入口。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由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负责,网站建设维护电话不受理具体政务申请。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信息公开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收件机构为政务公开处,邮政编码350003。[3]
-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咨询电话:0591-85027830。用于指南所列申请受理咨询,不作为所有业务的统一热线。[3]
- 网站建设维护电话:0591-28088788,仅受理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4]
- 政务公开工作时间:通常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时间为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本次复核日处于指南公布的夏令日期范围内。[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承办。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3];本节概括门户功能,不替代政府机关完整法定职责。
- 政务信息发布:汇集福建省政府及相关地区、部门的公开政务信息。
- 政策解读与回应:提供政策文件、解读和回应栏目,帮助公众理解有关政府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公开指南、公开资料与申请渠道,明确负责机构及申请方式。
- 办事与互动入口:提供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及便民服务引导,具体受理由相应部门确定。
四、办事提醒
- 政务公开处与档案馆、图书馆查阅点用途不同;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写明政务公开处及所列通信地址。[3]
- 在线申请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提交,可按指南选择当面或邮寄方式;不要向网站维护电话提交政务申请。[3][4]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我们。用于核对:门户主体和信息、解读、互动及办事功能。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政务公开处地址、邮编、咨询电话、季节性工作时间及申请方式。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用于核对:网站建设维护电话及用途。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门户名称、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公开栏目及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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