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红河州综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入口;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受理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受理机构: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1]
- 办公地址及邮编: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政府办公楼),邮编661199。[1]
- 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873-3725557;传真0873-3743143。[1]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调整见公告。[1]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红河州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本节仅概括政府门户的一般公开功能,不代替完整法定职责文件。
-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自治州政府综合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自治州公开栏目入口。
- 政务服务引导:提供门户当前开放的服务入口。
- 互动交流服务:提供门户当前开放的互动入口。
四、办事提醒
- 指南所列0873-3725557和0873-3743143分别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与传真,不作为所有政务事项的统一咨询电话。
- 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属于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等同于州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用于核对:申请受理机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申请渠道和查阅场所边界。原文日期/版本说明:页面发布日期2024-09-21;本次按2026年9月11日归档正文核验。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红河州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所列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申请渠道和查阅场所边界;已移除误挂的云南省级来源。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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