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廊坊市居民、企业和其他公众,提供市级政务信息、政策查询、信息公开及官方办事入口。具体事项由相应部门受理,门户栏目不意味着可以在市政府机关办理全部业务。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30号;邮编065000。用于所列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3]
- 政务公开咨询电话:0316-233192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寄电话为0316-2331815。两者用途不同,不作为统一办事热线。[3]
-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6-2317025、0316-2317030,仅提供门户网站技术咨询服务。[4]
- 政务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秋冬春季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切换具体日期暂不明确。[3]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市经济信息中心运行维护。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概括门户公开栏目和服务功能,不替代政府机关法定职权清单。
- 政务信息发布:通过政务信息栏目提供市级政府工作及有关部门动态,便于公众了解本地政务。
- 政策与信息公开:提供政策文件、公开信息及相关查询栏目,帮助查找需要的政府资料。
- 办事服务引导:通过政务服务栏目链接相应服务资源,具体条件、材料和受理由对应平台及部门确定。
- 公众互动交流:设置互动交流等渠道,为公众了解和参与相关政务活动提供入口。
四、办事提醒
- 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电话咨询或邮寄联络不等于完成正式申请。[3]
- 政务公开办公室、档案馆、图书馆及政务服务大厅的地址和用途不同,先确认是查阅资料还是办理具体事项。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廊坊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官网域名、主办信息与栏目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本站。用于核对:门户主体、定位和主要功能。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廊坊市人民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邮寄电话、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6年1月修订(指南版本)。
-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我们。用于核对: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及用途。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门户名称、官网域名、主办单位、公开栏目及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机关总机或统一受理安排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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