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提供咸宁市综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入口;联系资料按公开指南用途列示。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受理机构: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地址为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5楼,邮编437100。[2]
-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5-8126539,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用途列示。[2]
-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季节性调整另行公告。[2]
- 申请邮箱:ysqgk@xianning.gov.cn为申请邮箱;zwgk@xianning.gov.cn为工作意见建议邮箱。[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咸宁市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概括门户已核实功能。
-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市政府综合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南、目录和申请入口。
- 公开申请引导:说明受理机构和申请要求。
- 办事服务引导:提供湖北政务服务网地区入口。
四、办事提醒
- 12345和编辑部电话不作为信息公开受理电话。
- 邮箱用途以指南分栏为准。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咸宁市人民政府: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用于核对:门户主管主办单位及公开入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受理机构、地址、电话、邮箱、邮编和时间。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指南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列受理机构、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受理时间和申请邮箱;各联系方式按官方标注用途呈现。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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