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枣庄市综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政务服务入口;HTTPS证书主机名不匹配,本次使用官网原有HTTP入口核验。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邮政编码277800。[2]
-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0632-3350618,传真0632-3312150。[2]
-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且法定节假日除外。[2]
- 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民服务中心分别公布地址、电话和开放时间,仅适用于相应查阅点。[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枣庄市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本节概括门户已核实功能,不代替市政府及各部门完整法定职责。
-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市政府综合信息和政策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南、制度、年报和申请入口。
- 公开申请引导:说明当面、信函和网上渠道。
- 政务服务引导:提供山东政务服务网地区入口。
四、办事提醒
- zwgk@zz.shandong.cn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互联网申请应从公开专栏提交。[2]
- HTTPS证书主机名不匹配,使用官网原有HTTP入口核验,未关闭证书验证。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用于核对:门户主体、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及页尾地址邮编。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受理及工作机构、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时间和申请渠道。原文日期/版本说明:页面标示本次更新时间:2026年2月1日。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2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网站名称、官网域名、公开职能与服务入口,所列联系方式、地址和适用时间;未确认的信息明确标为“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