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广州市公众、企业及法律服务从业者,提供司法行政、行政复议、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职业资格等信息。机关办公、人民来访和专项申请渠道应分别核对。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机关办公地址及时间: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邮编51003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4][5]
- 机关公开电话及用途:020-83100114:联系页明确为全年24小时保安值班,同时用于人民来访联系,信息公开指南亦列该号码;这不表示业务申请24小时受理。020-831003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4][5]
- 人民来访接待室: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31号,广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邮编510030;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0-83100114。[4]
- 政府信息公开及传真: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地址为连新路19号,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电话020-83100114,传真020-83362343。联系页说明传真24小时自动接收,不等同于申请全天办结。[4][5]
- 专项法律服务窗口:暂不明确。人民来访接待室不自动等同于所有法律援助、复议或公证业务窗口。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广州市司法局是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2][3]。
- 依法治市与立法:开展法治政策研究和规划协调,组织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 依法行政与复议:协调监督行政执法,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和案件办理、行政应诉等职责范围内工作。
- 普法与基层法治:组织法治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有关群众参与法治工作。
- 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组织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工作。
- 刑事执行及戒毒管理:承担市属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和社区矫正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办事提醒
- 机关办公地点为连新路19号,人民来访接待为连新路31号,下午时段也不同;到访前先确认事项和地点。
- 官网维护电话不受理法律业务;保安值班24小时、传真自动接收24小时也不代表业务窗口全天办公。具体申请使用对应官方指南。[4][5]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司法局网站。用于核对:官网主体、栏目设置及公开入口。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司法局职能。用于核对:部门性质和主要职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19年7月4日。
-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用于核对:结合后续公开机构职责核对复议、法律服务等职能。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4年4月24日。
- 广州市司法局:联系我们。用于核对:机关及来访地址、电话实际用途、传真和不同工作时段。原文日期/版本说明:2023年11月16日;通过当前官网页尾进入。
-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申请渠道、地址电话和时间。原文发布日期或更新时间:本次未单独确认,请查看源页面。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部门名称、所属地区层级、官网归属、所列职责、公开电话地址及各自用途、适用时间和官方入口;未确认事项写明“暂不明确”。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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