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法律服务从业者和相关单位,提供河南省司法行政、行政复议、普法、法律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河南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办公室。[2]
- 通讯地址及邮编: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经四路8号,邮编450003。[2]
- 联系电话及传真: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传真均为0371-65906485。[2]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河南省司法厅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2][3]。
- 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全省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 行政执法监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行政复议应诉:承办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并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公共法律服务: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及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四、办事提醒
- 0371-65906485按指南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不替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业务窗口电话。
- 通过传真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后,指南要求电话联系确认。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 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厅。用于核对:官网主体、司法行政公开栏目及政务服务入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首页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 河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地址、电话和邮编。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页面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 河南省司法厅:机构职能。用于核对:法治政府、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页面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4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河南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及夏冬季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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