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3天前更新 20 0 0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入口。

收录时间:
2026-09-06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一、服务范围与常用入口

面向公众、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综合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入口;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联系方式与办公地点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办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2]
  • 办公地址及邮编: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楼4楼(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邮编833400。[2]
  • 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电话0909-2318248;传真0909-2318545。[2]
  •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2]

地址、电话与时间可能调整。现场前往或邮寄材料前,请再次查看对应官方页面并确认受理要求;机关办公地址不当然等于所有事项的服务窗口。

三、机构职能介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博尔塔拉州综合政务信息、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入口。以下为便于检索和理解的职责概括,并非完整职责文件;依据[1];本节仅概括政府门户的一般公开功能,不代替完整法定职责文件。

  1. 政务信息发布:提供自治州政府综合信息。
  2. 政府信息公开:提供自治州公开栏目入口。
  3. 政务服务引导:提供门户当前开放的服务入口。
  4. 互动交流服务:提供门户当前开放的互动入口。

四、办事提醒

  • bzzfw123@163.com仅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 通过bzzfw6527@163.com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指南要求致电0909-2318687确认。
  • 材料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官方平台的最新指南及答复为准。本站不代办、不收取政务办理费用,也不要求您在本页提交身份证、银行卡或政务账号密码。

五、信息来源

本文根据下列官方页面整理。方括号编号对应来源序号;职责为归纳介绍,不代表官方原文逐字转载。来源页的发布日期不等于本页复核日期。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用于核对:核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域名。原文日期/版本说明:本次未单独确认该链接的发布日期或最后更新时间。
  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用于核对: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管部门、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办公时间和邮箱用途。原文日期/版本说明:原文标注日期2025年6月24日;本次按2026年9月13日归档版本复核。

六、信息复核记录

本次资料复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北京时间)。

  • 复核方式:依据官方公开网页进行资料核对与整理。
  • 核对范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列工作机构、主管部门、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办公时间及两个邮箱的不同用途。
  • 核验边界:未进行电话拨测、现场核验,也未登录业务系统或提交办事申请;部分平台需要浏览器加载脚本,链接可返回页面不代表全部业务功能可用。
  • 维护说明:本页记录的是上述日期的资料核对情况,不代表信息始终不变,也不表示官方认可或授权本站。

发现链接失效或资料变化,可在本页留言,或通过admin@1dh.cn联系政务导航并附官方依据;请勿在留言中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数据统计

相关导航

暂无评论

none
暂无评论...